国务院三大举措助期货市场服务自贸区发展

期货资讯 2021-09-06 00:00

【导读】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杨美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在加大自贸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三方面的具体措施。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在接…

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杨美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其中,在加大自贸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三方面的具体措施。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干措施》提出的在期货方面的三点举措体现了期货市场与我国自贸试验区结合发展的趋势,能够促进期货市场的要素资源与自贸试验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加紧密地配合,有助于改变自贸试验区原有的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出口贸易为主的单一发展形势,对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交易者进入我国自贸试验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将更加国际化,进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功能。

三方面加大自贸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此次《若干措施》在加大自贸试验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企业风险管理工具。期货期权的品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工具,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开端和载体,品种覆盖面决定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

二是充分发挥自贸区改革开放高地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期货交易所联动。《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目前,上海、浙江、山东等自贸区已经与相关期货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包括战略投资入股、加强期现联动、建设多层次市场等合作,助力自贸区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自贸区还将发挥自身功能优势,通过定期交流研究、参与政策制定、开展制度创新等举措,加强与期货交易所深入交流、联动发展。

三是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若干措施》提出,对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货物品种及指定交割仓库实行备案制。对参与保税交割的法检商品入库时集中检验,进出口报关时,采信第三方机构质量、重量检验结果分批放行。这些举措为自贸区内和自贸区外的企业管理价格风险、优化资源配置,都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有助于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在新湖期货副总经理李强看来,《若干措施》提出的三条举措给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方向给予了明确指引,从期货标的品种进一步丰富、参与主体进一步扩展以及监管环境进一步完善三个方面出发,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

“其中,在扩展市场参与主体方面,《若干措施》强调了需要各项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的完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跟进、人民币结算以及外汇账户管理方面的更加高效和开放化。这将有助于夯实期货市场在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基础,进而提高自贸试验区的国内、国际影响力。”李强说。

相关交易所正大力推进航运期货上市

记者注意到,此次《若干措施》提出的“从国内市场需求强烈、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唐文弘表示,近年来,海运价格剧烈波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加深,企业管理运价风险需求十分强烈。但目前的国内期货市场还缺乏相关品种,上市航运期货新品种将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减缓运价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服务我国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唐文弘透露,目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相关交易所正在大力推进航运期货新品种上市工作,业务和技术准备已基本就绪,争取尽快推出。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在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中,上期所与大商所都有望在未来推出航运类期货,其中上期所推进的是以指数为标的的航运运价指数期货;大商所推进的是实物交割的集装箱运力期货,也是全球首个正在研发的实物交割的集装箱运力期货。

今年5月份,上期所总经理王凤海在出席第十八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时曾表示,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入深化阶段,推出航运指数期货的时机也已经成熟。在过去的一年里,上期所与航交所深入合作,航交所优化了标的指数,上期所设计了航运指数期货合约规则,上期所将继续深化与航交所的合作,围绕航运指数期货,共同推进航运市场健康发展。

日前,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在明确“十四五”时期上海期货及衍生品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时,也指出要发展航运运价指数期货等衍生品,扩大上海航运价格的国际影响力。

在今年6月大商所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上,记者了解到,大商所正在研发的集装箱运力期货以服务实体经济规避海运价格波动风险为出发点,以特定航线集装箱运力价格为交易标的。集装箱运力期货历时多年探索研发,并在2019年完成立项,目前合约制度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未来上市后有望成为全球首个以集装箱运力为交易标的、采取实物交割的集装箱运力期货,为近年来经常出现“一箱难求”的航运产业链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和公开透明的定价参考,支持行业提升避险能力,深化服务我国航运业发展和“海运强国”战略。

政策利好下期货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期货交易品种范围不断扩大,商品期货、期权涵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也明显提升,为实体经济管理风险、套期保值、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未来期货市场在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同时,也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货市场将从以往的单维度加速向多维度方向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在不断提升,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的瓶颈,比如投资者结构方面还未实现国内和国际的平衡;在品种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发展以汇率、碳、天气指标、海运为标的的期货品种。”李强表示,围绕自贸区便利化改革创新,期市投资者结构改善与品种上市的步伐都可以加快推进。

此外,在走出去方面,李强表示,借助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东风”,国内期货市场可以进一步与国外期货市场形成有效联动,通过自贸区交割、结算等体系建设,促进两个市场黏合,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在景川看来,总的来说,《若干措施》在肯定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上,为期货市场的发展再次创造了难得的机会。但与此同时,未来自贸区的创新发展,也必然需要期货市场在商品及金融衍生品方面进行配套,这将对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华金期货总经理刘小红则建议,当前,我国期货行业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品种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推动与国际市场联动密切的有色、农产品、化工、贵金属等品种的国际化进程,充分利用自贸区内保税交割业务的政策优势,吸引境外投资者,进而逐步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价格影响力。

本文标题是是国务院三大举措助期货市场服务自贸区发展,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