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期货和衍生品法》之跨境监管

期货资讯 2022-07-09 10:30

【导读】兴业期货 政策解读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小规再读《期货和衍生品法》时,对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设立专门章节感触颇多,此次专门立法不仅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更是对推进期货行业国际化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听说此次…

兴业期货

政策解读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该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小规再读《期货和衍生品法》时,对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设立专门章节感触颇多,此次专门立法不仅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更是对推进期货行业国际化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听说此次《期货和衍生品法》专章规定跨境监管机制,可以先简单介绍下其中的要点吗?

当然可以了,为推动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期货和衍生品法》在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方面明确了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直接接入服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转委托境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及在境内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相关要求,推进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

这么多规则呀,一会儿境内、境外的,一会批准、备案的,有点搞不清,可以帮我总结下吗?

嘿嘿,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感觉,后来我从主体和行为两个方面来区分,就容易多了。从主体来看,对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直接入场交易和境外期货经营机构接受境内期货经营机构委托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采取的是“注册制”;境外交易场所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采取的是“备案制”;从行为来看,境外机构从事或者委托境内机构从事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则为“批准制”。

这么一总结,相关的行政许可相关要求我是掌握了,那关于境外交易所、境外经营机构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了境外交易所、境外经营机构在境内展业的路径及监管方式,是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环节,具体可以看看下面表格中的内容哦!

展业

方式

许可方式

具体规定

直接

入场

注册

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经申请注册后,可通过直接接入的方式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境外期货交易服务。

转委托

注册

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经申请注册后,可接受境内期货经营机构的转委托,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境外期货交易。

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

备案

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经备案后可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但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跨境营销活动

批准

境外机构经批准后可在境内从事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

境内机构为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期货市场营销、推介及招揽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再请教个问题,如果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境外交易,本次立法有没有相关的交易者保护条款呢?

嗯,当然有了!本次立法明确为境内主体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法律保障与支持,《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此次确立域外适用效力,赋予了我国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管辖权。

此外,境内交易者无论是直接入场交易还是委托具有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的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相关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或者受托的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均需要纳入监管,这也为境内投资者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支持。

原来的法条虽然简简单单只有几句话,听你这么一说,《期货和衍生品法》真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啦!《期货和衍生品法》可是我们期货行业“最伟大的作品”哦!我也要再去研读法条了,下次我们再一起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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